老人跌倒到底该不该扶,如果是以前,我估计很多人会毫不犹豫的说,应该扶,尊老爱幼本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可是放在如今的社会,也许是不是真的可以去扶一下,有时候真的需要好好想一想。
有人说,我也想扶,但是我没钱啊,等我有钱了再说吧?还有的说道,曾经我也扶过老人,可是最后不仅花了钱,而且最后还不被理解,差点惹上了官司,最后我也是真的怕了,所以我现在宁愿打120,也不会多这么一事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出现这种问题我想有两个原因:现在人们的法律观念越来越强,他怕自己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会惹上麻烦,所以他们宁可选择不帮助,那么这样的行为也会遭到大家的指责……老人本来就是弱势群体,他怕自己在帮助别人的时候会惹上麻烦,所以宁可选择不帮助,这样的行为也会被大家指责。
这就是有一些老人的行为让他们帮着觉得寒心,他在讹人,自己帮别人却被反咬一口,很可能遭受巨大的债务危机,我觉得这是非常可悲的,也是整个社会的悲哀,
很多事例这样发生不禁会让别人这样想想现在社会怎么了,老人究竟是怎么?他们再也不是那就和蔼可亲的老人了吗?再也不说我们称呼爷爷奶奶的人了吗?不是最有智慧的人吗?他们不是最应该是看见了一切最后回归平静的人吗?
这个问题也引起了社会的思考,到底是老人变坏还是坏人变老,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,总之,我觉得还是个人的问题吧,我觉得还是好人多一点…
对于老人跌倒该不该扶,扶了烦躁讹诈的社会舆论,国家在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民法典》中做了修改。
很明显,“扶不扶”“救不救”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痛点,很多人在“出手”前都要经受“灵魂拷问”。对许多人来说,这不仅仅是道德上的考虑,还要纠结在救人后是否会被讹诈。所以,“见义勇为”的问题也屡次引起了人们的讨论。对此,《民法典》增加了见义勇为免责条款,见义勇为,再也不用担心被误读!
见义勇为的免责条款,又称好人法条款,是鼓励见义勇为、消除见义勇为后顾之忧的一项基础性法律保障。该法第183条规定:对他人民事权益的保护使自己受到损害的,由侵权者承担民事责任,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。184条规定: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而致受助人损害的,救助人不负民事责任。
与此同时,《民法典》也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,它与我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,它不仅包括婚姻家庭的内容,还包括物权编、合同编、人格权编、继承编、侵权责任编等,在民法典中发生了更多的变化。
当今社会,我们可以不斤斤计较,但不能做法盲,在遇到事情时放弃保护自己权利的机会。
作为中国第一部以“典”命名的法律《民法典》又被誉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,这是一本与14亿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典,几乎囊括了你自出生到读书、到工作、到买房买车、到生儿育女、到分家析产、到安享晚年的一切大事小事,平时对这方面空白的朋友,不妨有空翻一翻,学法懂法对我们的生活都有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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